第一实验小学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8、值班期间严紧外单位人员入校,一旦发现对值班人员严肃处理。 9、交接班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 10、学校要备好消防器材,如:锹、桶、钩、灭火器、消火栓等。11、易燃易爆物品由库管员放在仓库保险地方,不与其它物品混放。12、一旦发生火警,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火警电话:119 , 盗警电话:110 , 急救中心:120
十二、 安全用电制度
1、学校用电要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不许随意动用。
2、非管理人员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或带电移动设备。电器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
3、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检查供电线路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稳定性,若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4、人员离开时,应检查电源总开关是否切断,所有设备在无人情况下应该断电。
5、 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特别是新生)。
6、各科室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器取暖,不准用电饭锅、电熨斗、电吹风等非教学用电器。
7、及时核对用电量和费用,并及时购电。
十三、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向区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设施好,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贮存、消毒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食堂的生产经营人员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师生用餐采用新鲜洁净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供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食品菜肴必须保证卫生质量。
5、学校设有学生洗手、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和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餐具暂存场所。
6、学校要设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师生饮食卫生的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管理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各人员职责,强化监督、检查,预防学校食物中毒、投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到指定地点购买食品,食品必有“三包”。
十四、食堂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知识培训,掌握有关的卫生知识及消毒方法。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提高素质,学习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
3、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4、学习的有关知识要在平时工作中运用。如不能按各项要求去做,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勒令下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