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
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
(校长与班子成员)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意见》精神和北票市教育局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楼层领导签订如下协议:
一、楼层领导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
1、班子成员有义务和责任对所管理的楼层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认真做好学生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载,督促检查班主任积极进行各种纠纷排查调处,遇事无推诿现象,把矛盾尽量解决在班级。
2、楼层领导对其责任范围内的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并做好必要的记载,且定期向学校汇报情况,每天一小查,每周一次大排查,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
3、楼层领导要督促检查班主任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注重对学生在校时间,往返学校的路途安全、饮食安全、课内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组织活动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认真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严防打架事件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严格请假审批手续。对请假外出、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并上报学校。教育学生不翻越围墙,不在阳台栏杆及窗户雨板上行走或攀爬;不在任何场所追逐打闹,不私拉乱接电线或触摸用电设备;不私藏或携带管制刀具;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不乱买小食品; 保证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无证照、超员、超速车辆;学生在进出校门的高峰期,需及时有效的对学生进行分流、疏散;发现学生逃课、逃学,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建立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班级活动务必逐级上报,充分考虑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不经批准不能擅自行动。其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科任教师负责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对有关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组织纪律及安全教育;负责任课班级房屋、门窗、过道、护栏、电线路及各种器材的安全检查,切实履行安全“注意”义务;协助学校或班级管理其它安全工作。
6、检查督促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活动课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体育卫生监督工作,在活动准备、安全保护和应急救护等方面切实履行安全“注意”义务;负责体育活动课的严密组织,强调课堂纪律严禁放敞式教学;负责体育场地、器材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和使用工作,防止体育活动中的安全事故发生;负责学校运动会或重大体育活动组织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协助学校制定出相应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二、共同责任、考核及奖惩
1、由于疏于管理和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校长第一责任人、楼层领导、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共同负责。并按各自责任由学校或上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2、该责任状中的责任内容、目标管理纳入学校年度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对未尽职尽责完成工作目标或发生属于责任范围内事故的,按教育局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责任状适用时间为1学年,2007年5月30日至2008年5月30日。
校 长(签字):
楼层领导(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