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基本条件(教坛新秀)
一、基本条件:
1、教师资格: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大专进修课程过半。
3、教龄:三年以上。
4、工作量:被聘到教学一线岗位上,担任本学科教学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一半以上(含一半)。学校中层、校长任课必须符合教育局规定。
5、近五年内年度考核获一次以上行政嘉奖或新教师上岗三年内考核有一次是优秀等次。
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1、具有一定先进教育教学思想,课堂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级达A级以上。在学区以上范围内至少上一次示范课(观摩课或研究课)或在学区级优秀课评选中获奖。
2、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近五年内所撰写的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有1篇以上在常州市级以上教育报刊杂志上发表或有2篇在溧阳市级以上专业年会(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二等奖以上。
3、教研意识强,勇于探索创新,能积极参与溧阳市级课题研究,有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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