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全员参与”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根据旗教育局阿教字[2007]34号文件《关于印发阿旗中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作为旗级试点单位将在本学期实施德育导师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变教育观念,探索适应时代和学生发展需要的德育方式,提倡学生德育导师群体负责制,从教师灌输说教转变为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进一步有效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使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天山第二小学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
组 长:张立志
副组长:包清刚
成 员:王瑞环、邢东霞、李凤春、邵全、高玉华、谷慧丽
天山第二小学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措施
1、德育导师的工作遵循发展性、个性化、人本化、渐进性、保密性原则,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2、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有十条,德育导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领导小组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3、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并确立相关职责。
4、将全体德育导师组成德育导师团,接受培训,相互交流,团结协作。
5、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以教学组为单位,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确定名单,颁发聘书。
6、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受导学生,我校是试点单位,将试行“1+
(1)、通过填写表格建立受导学生个人档案,导师要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
(2)、德育导师要定期与受导学生谈心、交流、与家长进行联系。每月至少应有一次以上的联系,联系的方式应该多样化,提倡导师进行家访。
(3)、德育导师每月最少两次参加受导班级的班团活动课,并指导学生开展相关的主题教育,并将有关内容记载在《德育导师手册》中。
7、学校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例会,交换意见,讨论问题,决定事项,总结工作。
8、学校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
9、学校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要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四、注意事项
1、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教学的关系。
2、正确处理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
3、正确处理导师与家长的关系。
天山第二小学
2007年4月
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学生、关心学生。
2、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讲文明、有礼貌、尊师爱友的优良品质。
3、鼓励学生刻苦学习、锤炼不怕困难的毅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帮助他们适应环境,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主学习的能力,增强学生全面成才的信心。
5、指导学生做好新学期成长目标的制订实施。
6、指导学生做好成长档案的建设,在学生的有关材料上面留下激励的评语。
7、推荐或指导学生的课外阅读、交友。
8、关注学生的全面成长情况,时常保持与学生和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
9、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其他老师随机交流情况与工作经验。
10、认真学习有关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导“的素养,利用谈心、班团活动、家访等形式,履行好各项应尽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