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班主任工作考评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6-16 11:43:12
1、              在校级比赛中获得级部1-2、3-4、5-6、7-8名者,依次得分为7、5、4、3;

2、              期中、期末考试均视为大型校级活动,得分按比赛双倍计。

3、              凡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造成恶劣影响者,扣该班考评5分。

4、              代表学校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并获得荣誉的,届时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五) 好人好事

做好人好事视情况加分0、2-5分。

(六) 学生会工作

学生会负责协助政教处、团支部工作,其检查扣分记录均由团支部统一调控,学生会干部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外,相应班级的考评一票否决,并扣除该生个人思想品德考核分5-10分。

(七)    财物管理及劳动情况,由总务处直接考核,月底将结果纳入班级考评。

二、  评分及奖励办法

班主任工作考评是在校委会统一领导下,以政教处为主对班主任和所有班级工作情况进行的,每月由政教处按得分多少,以级部为单位排出名次,并及时公布,学期末总分第一名的班级即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即为“优秀班主任”,学年末根据各班级的积分情况,以级部为单位排出名次,六七年级按2:2:2、八九年级按3:3:2的比例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列入年终总考评。

另:1.不按时上交班级的上报材料统计数字等,每次扣该班0.5分;

2、每月成绩公布后,有问题两天之内到政教处纠正,过期不候。

3、本制度未尽事宜,届时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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