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下属学校岗位考核条例
中心小学2008年下属学校岗位考核条例(试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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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及分值 |
具 体 要 求 |
检查项目及评分参考 |
自评分及依据 |
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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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教育方针(10) |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办学行为规范,办学有特色。 (2)开足开齐各门学科,日课表合格,作息时间规范。 (3)适量安排学生课外作业,考试成绩不向学生公布排列的名次,不订购上级规定之外的教材、教辅资料。 (4)没有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现象。 |
检查:日课表、课程设置表,大课间活动情况,安排课外作业量及形式,有否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1、贯彻落实情况较好,师生满意率较高得满分 2、贯彻不规范,师生有意见扣1—3分。 3、学校无特色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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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管理(25) |
(5)落实教学流程管理。(6)教科研活动,集体备课正常,有记录。(7)保证学生两课两操活动,每学期开展体艺类竞赛活动,有记录;近视率在10%以下。(8)义教表册、学籍档案规范齐全。(9)按规定开设社会实践活动课、英语及信息技术课。(10)科学课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设率为100%。每学期每生借阅图书不少于5册(次)。 |
检查:校本研训(校内教研,集体备课)有计划、记录、小结(评课小结),有教学流程检查、各类比赛记录,科学实验有记录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英语、信息技术开设情况。1、教学流程检查结果总体较好,校本研训活动开展且有创新并且教师满意率高、有成效得满分;2、活动开展但教师满意率不高、无成效扣1—3分。3、教学流程检查结果中等偏下扣1分—2分;3、校内各类比赛开展但学生满意率不高扣1分,无活动扣2—4分。4、综合实践活动、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开设学生不满意扣半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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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容校貌(5) |
(11)校内公用文字使用规范,无残标、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国旗台杆完好,校内推广使用普通话。(12)各室窗明几净,设施摆放有序,墙面、门面无积尘、蛛网;无涂划、污垢、污损等。地面清洁无痰迹、烟蒂、纸屑等杂物。(13)学校门前三包落实。 |
踏勘:校园整洁、美观,无卫生死角,校内公共文字使用规范,墙面、门面无积尘、无涂刻等,校内推广使用普通话。1、按要求达标不扣分;2、普通话普及率低扣1—3分。3、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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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管理(10) |
(14)抓好开学初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有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及预案,无重大安全隐患,学校与各班级签定责任状。(15)学生宿舍消防设施完备,用电设施安全,电教设备、贵重物品有防盗措施。(16)有值日、假期值班制度及记录有住校生的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并有记录。(17)无教育责任事故,无安全责任事故。 |
检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网络;学期初的安全教育周有活动记录,有安全防范责任制并与各班签定安全责任状,有消防设施,贵重物品有防盗设施,值日、假期值班有记录,住校生有管理制度及记录。1、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网络扣半分;2、安全教育活动无记录扣1—2分;3、无值日、值班记录扣1—2分;4、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扣1—2分。5、每一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预演,并有记录。如无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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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师管理(10) |
(18)有政治学习制度,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全体学生,无体罚、侮辱及变相体罚学生。教师无违法犯罪。(1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他各率应完成指标(含在学)。(20)在专业报刊、杂志上有论文发表,培养教坛新秀、优质课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有成效。(系指当年)(21)组织全体教师常年进行计算机和普通话,心理健康培训,各率有提高。 |
检查:政治学习记录,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他各率应完成指标(含在学,见附表),报刊、杂志论文(案例)有发表、培养名优教师有成效。1、各率不达标1人次扣半分;2、有名优教师培养对象,镇级1人次加0.5分,平水副城学区加1分,县级加2分。(以当年上报各有关部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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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科竞赛(30) |
(22)在镇抽测中,抽测学科综合分,分为A:10分,B7分,C4分,并累积所有抽测学科的分数除以抽测学科数。(A占抽测学科班级数30%、B占40%、C占30%)(23)教育部门规定各类学科竞赛认真组织,成绩较好。 |
检查:镇学科竞赛情况。 1、镇学科竞赛分:先算出总分再折合后成分值;2、县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按上级有关部门设定的比例,一等奖(A)加6分,二等奖(B)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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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宣传报道(5) |
(24)较好完成相应的指标。 |
检查:对外宣传正面报道复印件。 1、完成指标得满分。未完成1篇扣0.5分;多于指标镇级2篇加0.5分,县级及以上每篇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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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完成各类任务(5) |
(25)完成各级任务情况。 |
检查:镇级及以上各级任务完成情况。1、及时完成镇级及以上各级任务得满分。2、没有按时完成扣0.5分,质量不高扣1分,不交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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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成绩 (加分) |
(26)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师生音、体、美、艺术、小发明、小创造,科技活动等比赛,认真组织,成绩较好。(27)教育教学论文获奖。 |
检查:参加镇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情况及教育、教学论文和教科研获奖。1、教师、学生镇级竞赛成绩,一等奖(1、2名)加1.5分,二等奖(3、4名)加1分,三等奖(5、6名)加0.5分。2、县及加倍,市级及以上再加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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