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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学生安全综合管理规定
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适应寄宿制管理对学生安全工作的要求,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安全教育
第一条 党支部、政教处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教育报告会,聘请法制副校长、公安机关作消防、治安、法制专题报告。
第二条 各班主任要按照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学校安全管理的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课不少于10课时。
第三条 体育课活动前、实验课操作实验前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
第四条 学生的各类校内外活动之前,组织者必须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政教处要加强对住校生的安全教育
第二章 学生到校、离校安全管理
第六条 实行学生到班点名制度。每天早操、下午第一节课前和夕会时,班主任必须到班清查学生人数,发现有缺席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原因不明要及时报告政教处备案,并及时通知家长。
第七条 任何教职工不得擅自让学生中途离校回家;学生因故中途离校或住校生因故离校回家,必须填写《请假条》和《出门证》,经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班主任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开《请假条》),交门卫后方可离校。门卫和校警不得随意放学生离校。
第八条 护校队、门卫和校警在学生上、下学时,要加强对校门外的安全巡查,发现有危及学生安全的现象和伤害学生的行为要进行及时的制止和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 门卫、校警要对上学进校、放学出校和请假离校学生的请假条、出门证严格检查,防止学生没有履行相关手续或弄虚作假出校。
第三章 课堂安全管理
第十条 课堂安全管理由当堂的任课教师负责,任课教师每节课必须清查人数。
第十一条 任课教师不得中途离开课堂,发现学生争吵打闹等违纪现象要及时予以教育和制止;学生反映身体不适,要及时派学生干部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医院就诊,并及时通告家长;凡因擅离岗位或在岗位但未履行职责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除听课活动及学校领导检查工作外,任课教师不得允许任何人进入课堂;凡因特殊原因需把学生带出课堂,一律要经政教处批准,由政教处通知任课教师。
第十三条 任课教师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因学生违纪而让其停课或离开学校。
第十四条 体育课前,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检查器械的安全情况。任课教师体育课期间不得离开现场;体育活动前,必须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认真做好准备活动;活动中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不得延误时间。
第十五条 实验室药品管理要规范科学。实验课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实验过程的指导,防止实验器具、药品、气体等对学生造成伤害。
第十六条 自习课的安全安排有辅导教师的,由辅导教师负责;未安排辅导的,由班主任负责。
第四章 课间、午休、晚自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由值周领导及教师、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值周领导派值周教师在课间监督巡查学生安全问题,发现违纪的学生要予以登记、批评,发现不安全现象要及时、妥善处理。在大型考试期间,值周领导及教师和班主任管理好学生安全,要按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教育学生不要在校园内乱跑,要在指定的地方认真复习。各年级组、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加强对课间纪律和考试期间纪律的管理。
第十八条 午休期间以及下午课外活动至晚自习前的安全管理由值周领导及老师负责,发现违纪和不安全现象要记录并及时教育、制止、处理。课外活动学生在操场活动的安全由体育组负责。
第十九条 晚自习安全管理由辅导教师以及值周领导及教师全面负责。晚自习期间除检查自习的领导、值周教师、教导处老师以外,不允许任何人进入教学楼内;不经辅导教师批准,学生不得擅离教室。晚自习辅导教师具体负责自习室内的安全,要按规定的制度严格考勤;若有无故缺席学生,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班主任查明去向。辅导教师自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
第二十条 学生晚上加餐以及晚自习后回宿舍前的安全工作由值周领导及教师具体负责,值周领导及教师要督促学生及时回到宿舍,不得在灯光昏暗的避背角落逗留,值周领导及教师在学生晚休时不得离开岗位,晚上必须住在公寓楼内。
第五章 课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由组织者负责。组织者要在现场指导和管理学生。
第二十二条 需带领学生到校外活动,组织者必须经校长同意、政教处备案;外出活动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活动预案,责任落实到人;若需车辆,严禁搭乘农用车及证照不全或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六章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由政教处负责。
第二十四条 严格公寓门禁制度。严禁非住宿人员进入公寓;不允许男生进入女生公寓或女生进入男生公寓。
第二十五条 严格查铺制度。每晚熄灯之后宿管人员要认真检查学生到铺情况,发现有缺铺学生要及时报告值周领导,值周领导通知班主任,尽快查明学生去向和缺铺原因,原因不明,要立即和家长联系,并按规定时间报政教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