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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学常规管理条例
高级中学教学常规管理条例
为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树立优良教风,根据我校多年的教学实践和一般教学规律,特制定我校教学常规管理条例。
一、备课
1.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必须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认真备课。备课要熟悉钻研教材内容,设计教学过程,考虑教学方法,尤其要考虑启发学生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具体措施。
2.教师备课必须写出授课教案。教案的主要项目应有: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具、板书、作业、教学后记等项。未过“三关”的青年教师必须写详案。工作5年以内的青年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学后记。
3.要求教师周前备课。即一周前开始准备下周课程。要在上课前两天写出教案,前一天准备好实验器材和教学用具;演示实验至少应在课前熟练完整操作一遍,以避免课堂上出现不应有的情况。
4.若运用电教手段上课,须提前到教育技术室联系,并于课前做好电教硬件、软件的准备及调试工作。
5.备课组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备课组要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每周集体备课一次。备课组要建立首席发言制,认真进行教材分析,统一教学进度和要求,交流教学方法和经验。每次活动要有书面记录,学期结束时交教研组长。
6.在学期中,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有权查阅教师的备课教案和备课组活动记录。
二、上课(课堂教学)
1.课堂是学校教育的主要阵地,课堂教学是传授知识,进行思想教育,培养基本技能的主要方式;也是学生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培养良好思想品德的主要方式。教师的授课质量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师必须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课堂教学。
2.在学校教学中,课表具有法规的性质。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未经校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停课。全校停课或放假,由校长室提前布告全校。年级、班级停课,经校长室批准后由年级组长提前向学生宣布,并在教务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