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小学教职工学期与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注:兼岗人员按左边一档岗位计算。
三、 学期奖考核标准:
B级:1、师德良好,遵守学校师德规范,无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
2、岗位工作无明显差错,无质量事故。
3、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认真负责,到岗到位,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质量保证。
4、班级常规管理到位,无重大事故。
5、遵守学校考勤等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A级:在达到B级基础上,符合以下两条要求者。
1、学科教学质量
(a)语、数、外教师教学成绩达到区平均分以上(一、二年级以联考为准,期中、期末一次达到即可)。
注:任教二个或二个以上班级的,若有一个班级超过区平均分,其它班级平均分与区平均分的差距必须在2分以内。
(b)语、数、外教师教学成绩达到年级平均分以上,且合格率超过年级平均合格率0.2个百分点(期中、期末均要达到)。
注: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成绩折合后须超过年级平均分,且每班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差距在2分以内。
(c)语、数、外教师任教班级成绩有较显著进步(班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差距缩小1分以上的)。
(d)非工具学科教师任教的班级在区调研、检查中获区平均以上成绩。
注:以上四点中只要符合一点,即符合本条。
2、教科研成绩。(a)文章发表于区级及以上报刊。(b)文章在区级及以上范围交流。(c)区级以上课题及时结题,并获合格奖以上奖励。(d)非课题类论文获区等第奖。
注:以上四点中只要符合一点,即符合本条。
3、教学研究。
(a)教学评教获片二等奖以上。(b)由区级公开课、研讨课证书的。
注:以上二点中只要符合一点,即符合本条。
4、班集体建设等。(a)班级常规考核(卫生、行规、广播操)在年级组名列第一。(b)班集体建设获区及以上奖励(含雏鹰中队、优秀小队等)。(c) 教职工获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注:以上三点中只要符合一点,即符合本条。
5、直接指导学生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以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运动会、体育比赛、语、数、英、计算机比赛为主,区少科站、区少年宫组织的比赛个人二等奖以上、团体三等奖以上,区运动会总分须列入前二分之一)。
6、教职工参加与教育教学业务有关的区级以上比赛获等第奖。
7、(a)职员、后勤人员在教师评议中满意率列前30%。(b)在后勤工作考核中为A的。
注:以上二点中只要符合一点,即符合本条。
8、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教职工认同程度高,获考评组一致推荐者。
C级:1、遵守规章制度有较明显不足(师德规范、考勤制度、教育教学常规等)。
2、师德师风不够严肃,家长、学生有较大的意见。
3、任教班级成绩明显退步。
4、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不端正、工作有差错。
5、岗位工作任务完成不主动。
D级:1、有体罚与严重变相体罚现象,影响恶劣。
2、在师德师风、考勤、岗位工作等方面有严重的违纪现象。
3、工作责任心差、事业心差,工作态度极度不端正,不求上进,纪律散漫。
4、有严重工作质量问题与重大事故。
5、其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四、 年终考核即指人事局和教育局下达的行政年度考核,考核优秀和记功以上行政奖励,按优中取优原则,在学期考核2A或1A1B人员中产生。
学期考核C、D者,与年终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档次挂钩。
五、 考核办法:
1、学期结束前和年终每位教职工写出总结或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交流,并作出严肃认真的自评。提出自评考核等第和依据。
2、学校考核小组汇总自评情况,并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工作实绩、考勤、师德表现等,提出考评等第。
3、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听取意见。
4、在公示基础上确定考评等第,并按结果发放考核奖。
5、年终考核优秀和记功以上行政奖励的根据本方案“四”涉及的条文操作外,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
6、 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工作重要评价依据。
本方案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