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小学关于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工作,根据闵教委(2005)22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教代会条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教代会这一基本载体及其他形式,将涉及学校重大决策、教职工切身利益、 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些重要情况,适时、规范、如实地向教职工公布的一种制度和措施。
推进校务公开,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它从政治上保证了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从制度上落实了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利,并且把法律监督、党风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了起来,有利于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稳定,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
2、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一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二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教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三是教职工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关系到学校各级领导廉洁自律,容易引发矛盾、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
3、群众参与的原则。要广泛发动教职工关心、参与、支持、监督校务公开工作,让教职工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当改革的动力,做学校的主人,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
4、责任到人原则。一是对校务公开实行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二是对公开的内容、形式实行责任制,如发现内容失真等情况,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5、坚持整改的原则。对校务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领导班子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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