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学生考勤常规要求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7-24 21:54:33

  一、学生应在每天上、下午预备铃响之前到校(既上课前十分钟),做好上课准备。
  二、每节课遍铃响之后,学生应立即返回教室。凡是学生在铃声响过之后进入教室,应记为迟到。下课铃未响之前。离开课堂者应记为早退。
  三、因病请病假者必须有病假条。病假两天以上者(含两天)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假一天者需要有家长假条。住校生在校期间请假,一天以内者需要有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员签字假条。期中、期末复习考试期间,或学校、班里有重要活动期间,考勤从严,请任何病假需医院证明,家长假条无效(包括请一节课的病假)。不应随便占用校班会、团活动时间去看病、办事。
  四、事假必须事前请假,应有书面假条。经批准后事假方能生效。事假事前未经批准,事后补假无效,按旷课处理。
  五、迟到三次以旷课一节计算。迟到达到或超过十五分钟者,按旷课一节论处,早退与迟到同等记录。旷课八节给行政处分。文化课(含各实验课)、活动课、自习课、体育课、课间操、校会、年纪大会、班会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均按此统一要求。
  六、学生考勤情况载入学籍卡片,作为操行考核的组成部分。
  七、各班班长直接负责考勤,掌握本班出勤情况。班长应严格考勤,秉公办事,不出疏漏,每周一早晨将考勤表交政教处。
  八、已到校上课的学生需临时请病、事假必须事前得到老师的批准,事后补假无效。
  九、能到学校上课的同学。因病不能上体育课,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请假方能生效。不事前办好体育课请假手续,按旷课论处。
  十、班长应如实记录考勤,班长无权审批事、病假。
  十一、学生因临时请事、病假不能到校上课,学生家长应当日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班主任。事、病假结束后再补书面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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