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室藏图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为读者和教学购进所需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三、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都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及时分编上架。
四、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五、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销剔旧书目,列出名单、报校长审核。
六、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馆(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七、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图书室藏书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选购适合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
三、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对借出逾期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特藏书、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律不外借。
四、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五、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六、定期查库,账物相符,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七、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消目录卡片。报批材料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八、图书室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
九、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阅览资料不能随便带出阅览室。若需复印,应先登记并交押金。阅览结束必须整理好各自翻阅过的资料,切忌乱拉乱放。
三、严禁藏匿、撕割、涂画、偷窃书刊资料,若有违者,视情节予以罚款。
教师借阅制度
一、在图书室开放时间,教师凭证借阅,按时归还。特藏书、工具书、大型丛书一律不外借。
二、教本、教参、教案集、挂图、有关手册等日常教育、教学用书分上、下学期发放的按学期归还,如遇工作调动,及时办理归还手续。
三、要爱护书刊资料,损坏、污染图书要自觉修补赔偿。
四、教师因工作调动,必须还清所借图书。
学生借阅制度
一、图书室定时、定班向学生开放,学生凭借书证向图书室借阅图书。
二、借书时,应保持室内安静,遵守借还制度,爱惜图书,保持书籍整洁,不涂画弄污,撕拆损坏书籍,违者予以赔偿。
三、图书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工作人员处办理挂失手续。
四、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