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稿)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8-28 21:04:42
④班级学生日常行为是否规范情况。(以学校抽查、值周检查和团委检查为依据)
7、教室布置:教室的环境布置情况,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化,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三表”悬挂合理化,教室周围清洁化。对布置过差的将批评或扣1-3分(以《班级常规量化考核细则》、值周检查结果为依据)
8、黑板报和“知荣明耻”稿件:按团委会规定办好主题板报,对板报和“知荣明耻”稿件过差的要批评和扣分,不办、不交者每次扣2分。(以政教处和团委会检查结果为依据)
七、班主任的评选、任用途径
1、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竞聘上岗。
2、年级和学校推选产生。
八、班主任的奖惩
1、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选,班主任考核在年级总分前三名为优秀班主任。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重扣津贴,甚至处分或撤换班主任。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造成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发生较大事故者(含人身与财物安全事故,损失200元以上)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5)学期考核末位者。
3、在班主任考核中,年级末两位者不能参评各类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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