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9-21 18:43:34

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最大限度地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师生伤亡,对出现的意外事故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二)应急处理工作机构组成及职责

1、办公室:通知、协调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并及时向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供电局等有关部门汇报,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校园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2、安全处:及时联系水、电、消防等部门,帮助控制、处理、调查事故。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总务处:安排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的水、电和其他相关设施加以控制,并为事故处理提供物资保障。

 4、政教处:负责召集年级组长、班主任按要求及时疏散、管理、安排好各自年级、班级的学生,稳定学生情绪,防止连带事故的发生。

5、体卫艺处:召集学校卫生人员对伤、病师生进行现场救治,尽量控制伤害情况发展、蔓延。及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帮助控制、处理、调查事故。

6、工会和团委:做好伤亡师生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三)校园安全责任分工

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学校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

区域

责任人

区域

责任人

区域

责任人

食堂及小卖部

学生宿舍

实验楼

图书楼

校园活动区

体育馆

教工宿舍

体育场

医务室

门房

出租公寓

门面

技教中心

教学活动

任课教师

教室

班主任

各年级办

年级组长

各部门办

部门负责人

 

 

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原则和措施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

    1. 发生火险时应立即组织有效补救(不得组织学生补救),切断电源、燃气源,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周领导,并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救火。

    2.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通道、切断电源,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3. 学校应急小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和120(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 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 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市教育局。

(二)传染性疾病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我校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并迅速到医院就医;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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