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二)应急处理工作机构组成及职责
1、办公室:通知、协调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并及时向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供电局等有关部门汇报,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校园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2、安全处:及时联系水、电、消防等部门,帮助控制、处理、调查事故。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总务处:安排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的水、电和其他相关设施加以控制,并为事故处理提供物资保障。
5、体卫艺处:召集学校卫生人员对伤、病师生进行现场救治,尽量控制伤害情况发展、蔓延。及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帮助控制、处理、调查事故。
6、工会和团委:做好伤亡师生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三)校园安全责任分工
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学校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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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责任人 |
区域 |
责任人 |
区域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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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及小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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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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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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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楼 |
校园活动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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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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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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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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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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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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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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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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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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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活动 |
任课教师 |
教室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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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办 |
年级组长 |
各部门办 |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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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原则和措施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
1. 发生火险时应立即组织有效补救(不得组织学生补救),切断电源、燃气源,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周领导,并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救火。
2.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通道、切断电源,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3. 学校应急小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和120(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 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 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市教育局。
(二)传染性疾病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我校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并迅速到医院就医;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