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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手续
1、录取在本校的新生,同意转入本校的插班生,批准复学的旧生及在校的学生在开学时准许办理入学手续。
2、入学手续如下:
(1)根据教导处分班名册分别向班主任或教导处报到并交验有关证件。
新生交验入学通知书,毕业证书(一年级新生交验幼儿园素质报告单),户口簿,照片两张。一年级新生还需交验独生子女证、接种卡。
(2)凭注册证交费。无特殊情况要一次交清课本费。
(3)住校生交住宿、伙食费,通过学校办理住宿、搭伙手续。
(4)到教导处注册,住校生向生活指导教师登记安排床位。
(5)把注册证交回班主任,手续完毕。
3、在开学期间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者须向教导处请假,经教导主任批准后方可延迟入学日期。
二、休学手续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继续上学者需办理休学手续。
2、手续如下:
(1)由学生家长出具申请书,详细说明休学原因。
(2)交验相应证明。
(3)经班主任签署意见。
(4)交教导主任审批。
(5)教导处发给休学证书。
3、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仍不能恢复学习者,应继续申请休学(前后不得超过两年)
三、复学手续
1、休学期满后,可在学期开始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了解批准后,可编入相衔接的班级学习。
2、学期中途不办理复学手续。
四、转学手续
1、转入
(1)他校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特殊情况转入本校者,均须办理转学(插班)手续。
(2)手续如下:
A、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函、转学证明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验核的学籍卡等相关材料。
B、由教导主任批准、编班、填写学籍卡片。
C、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交验打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暂住证或房产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生素质报告书、学籍卡等材料。
2、转出
(1)本校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特殊情况须转入他校者均需办理转学手续。
(2)手续如下:
A、经教导主任审批,由教导处开给转学证明。
B、批准转学的学生要按离校手续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五、离校手续
1、凡本校学生毕业,批准转学、退学、休学及学期(学年)结束时均须办理离校手续。
2、毕业及学期(学年)结束时由各班班长集体向教导处领取离校手续单,集体向各处室室办理离校手续。
3、离校手续如下:
(1)教导处发给离校手续单。
(2)总务处结清帐目。
(3)向图书馆还清所借的图书。
(4)班主任签字。
(5)将离校手续单给教导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