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中行政领导约法八章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9-23 19:04:16

学校领导干部要做教师的榜样,要求教师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因此,要带头贯彻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新丰职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十三条》。作为学校领导干部还要有更高的要求,还要遵守本条例。

1.依法行政。要以邓小平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纲,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管理,秉公办事。

2.精诚团结。学校全体领导干部精诚团结是办好学校的根本保证。领导干部之间要互相关心,以诚相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形成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3.作风正派。不计较个人得失,与学校共荣辱。工作出于公心,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不搞小集团,对好人好事敢于支持,对坏人坏事敢于斗争。

4.严于律己。事事处处高标准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师生的表率。发扬民主,倾听意见。有成绩不沾沾自喜,遇挫折不灰心气馁,受委屈不放弃责任。

5.务实做事。坚持实事求是,踏踏实实提高管理水平,一步一个脚印抓好各项工作。向上级汇报情况,既报喜又报忧,向群众说明问题,合情合理,使上级放心,使群众满意

6.识才爱才。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任人唯贤。对反对过自已而工作有成绩者同样表彰;对拥护过自已而工作有错误者同样批评;对超过自己者,不嫉妒,不压制,乐于做伯乐。

7.开拓创新。善于汲取中外办学精华,创建高质量学校,用开拓创新的精神,采用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教学手段,为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合格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8.听从指挥。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各处室领导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校长的决定要执行,不能阳奉阴违,有意见应及时提出,若校长不予接受,可越级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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