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学部考场规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01 07:59:09

 考试,是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同时也是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检验,为了端正我校的学风和教风,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做人准则,参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特制定《银湖学校考场规则》,希望广大同学遵照执行。

一、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迟到30分钟者,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资格。考试期间考生不准提前交卷,直到考试终止铃声响后才能离开考场。

二、学生一律凭银湖学校校园卡参加考试。不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学生入场后按照考号顺序入座并保持安静,5科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座次。

四、领到试卷后认真在答卷上填写本人的姓名、班级,考号。认真审题,听到开始考试铃声响后才能答题,提前答题者要扣卷面分数20分。试卷上不得使用涂改液。

五、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文曲星、商务通、MP3等一切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文具。除考试指定用的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铅笔、橡皮、直尺和普通计算器外,与考试无关的书、笔记本、字纸条、书包等物品一律按要求放到指定地点。考生不能私自相互借用任何考试用具。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作弊论处。

六、学生在考试期间所使用的答题纸和草稿纸,都要在其上签名,并保持完整,不允许撕扯。考试结束时,需将试题纸、答题纸及草稿纸一并上交。

七、学生应认真听监考教师讲解有关考试要求,按照监考指令的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八、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指挥,保持肃静。考试中,凡采用相互说话、偷看抄袭他人试卷、夹带或传递材料、交换试卷、互对答案和代考等任何不正当、不公正和不诚实手段进行考试,均属考试作弊。对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监考人员应当场做好记录,并在试卷上做好说明,2次以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并给予班级相应的扣分,本人也给予相应的处分。

九、学生在考试过程中若遇问题,必须举手向教师示意。除试卷印刷问题,教师不回答任何与试卷内容有关的问题。

十、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准随意离场,确有特殊原因需离场,应得到监考教师同意,并有监考人员陪同。所有试卷不得自行带出考场,未经监考教师同意,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故意销毁试卷、答卷者,学校将按严重违纪论处。

十一、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纸、答题纸及草稿纸按照顺序整理好放在桌子上然后方能离开考场。此时,凡不停止答题或抄袭他人试卷及核对答案者均视为作弊行为。

十二、考试期间考生要认真审题、独立思考、考出真实成绩。不允许出现睡觉现象。要养成良好考试习惯。

学校中学部

Tags: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 好的评价 如果您觉得此新频道好,就请您
      0%(0)
  • 差的评价 如果您觉得此新频道差,就请您
      0%(0)

新频道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