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三、组织领导与保障机制
1.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为加强对全州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州教育局成立全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机构开展具体工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要建立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制度和激励制约机制,把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建立机制,重点推进。各县(市)要建立调动教师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深化学校内部改革,建立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稳定人才的良性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加强教师聘任后的管理与考核,实行定期聘任,择优上岗,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3.营造氛围,宣传典型。各县(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要求,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育人的良好环境。
4.多方筹措,保障投入。各县(市)要继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以及政府、学校和教师共同分担继续教育经费的机制。保障中小学教师年度财政预算内人均培训经费不少于200元。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教师申请加入,严禁重复培训和增加收费项目或超标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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