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体育考试的指导意见,结合延边州学校体育工作实际,州教育局决定,从2008年起在全州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并计入中考成绩总分。为加强对初中毕业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招体考)工作的管理,保证中招体考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安全、圆满、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本方案若与后续下发的省、州中招文件相抵触,以省、州中招文件为准。
一、考试范围
2008年度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5月22日-25日,具体时间由州和各县(市)教育局自行安排。
三、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办法
(一)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满分1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选测项目(各项满分6分):(1)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任选测一项。(2)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任选测一项。
3.初中阶段学校体育课考评成绩(满分8分)。
按照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等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由学校成立中招体育考试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评工作。考评内容为知识与技能评定、学习态度与合作精神评定、课外体育活动评定等项目,并将学生体育课考评成绩向学生公示。具体实施方法将于近期另文下发。学校考评工作须于5月10日前结束。
(二)规则
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相关测试规则执行;学校体育课考试标准依据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关于学生成绩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分办法
必测项目(10分),选测项目两项(各6分),学校体育课考评(8分),共30分,计入考生中考考试总分(见附件1)。
(四)免试和缓试
1.免试:因病及身有残疾而不能参加考试的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延边州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3),凭各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学校报州和县(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准许免试。因病免试的考生按测试成绩的60%(13分)计入测试成绩。残疾考生考试成绩按满分(22分)计入成绩,学校体育课考评以学校实评结果计入成绩;在初中阶段参加经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单项前五名、团体前三名的体育特长生(以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比赛证书等为准),可申请免试(附件4),经州、县(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准许免试并按测试成绩满分(22分)计入总分,其体育课考评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综合素质保送生以各县(市)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为依据,不参加中招体育考试。落榜的保送生须参加补考。凡获准免试的学生,必须在学校张榜公布。
2.缓试: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考生提出申请(见附件5),由学校报州和县(市)教育局,经核准可进行缓试。缓试考生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参加补考。如考生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按0分处理,已考项目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无故缺考者不予补考,该项目按0分计入总分。
四、组织与实施
(一)我州中招体育考试的实施是在州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州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延边一中、延边二中考生的体育考试。各县(市)报考延边三中的考生在本县(市)参加中招体育考试,延边三中初中毕业生参加敦化市组织的中招体育考试。各县(市)负责组织本县(市)初中毕业生的体育考试。
(二)各考区设正、副主考2至3人,要严格选调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业务素质好、且当年没有子女参加中招体育考试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考务人员队伍要相对隐定。监考员(裁判员)、监分员、医务人员、后勤工作人员等必须按需要配齐,佩证上岗。
(三)各县(市)要根据本地考生人数分布情况,本着就近方便,能保证考生当天往返,又易于组织管理和保证考务工作质量的原则,集中设置全封闭考场。各项目的主考人员不得少于3名,由考务教师担任,并配备纪律监察人员对考务工作进行监察。
(四)各考区要提前安排好中招体育考试考务工作。考生须持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并经逐项验证后参加。每名考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考试应在半天内完成。
(五)《延边州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计表》(见附件6)上记录的各项成绩应向考生当场公布。在没有得到州和县(市)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前,任何人无权更改成绩。经计算机处理后此表应立即装入考生升学档案,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各级中招办均以考生计算机登入上的成绩计入考生升学总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加强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职责清楚、分工明确。在中招体育考试过程中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工作,确保中招体育考试公开、公正、公平、安全有序的进行。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增强考试透明度,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考试过程中涉及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学校体育课考核由学校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评,每学年应严格按照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考核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并将体育课考评成绩于5月10日上报县(市)中招体育考试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一)各考务组在考试前要按要求认真仔细地检查好场地、器材的规格、标准及安全性,建立安全保卫机构,确立安全保卫责任人,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负责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同时,各校校医、班主任应该注意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及家长做好思想工作,办理免试手续。
(二)学校要加强考生往返考场的交通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安全责任人制度。集中运送考生的车辆必须安全,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安全信誉高,不准超载。集中饮食点要注意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要提前组织考生和带队教师学习考务规则及考场纪律,遵守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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