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18 21:12:09

中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基本素养: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

2、能模范遵守国家法令,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及其他各项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尊重他人。

3、责任心强,诚实守信,道德素质高。

4、讲文明懂礼貌,穿着得体,举止文雅。

5、心理健康,乐观开朗,勇敢迎接挑战,积极面对人生。

 

学习能力:

6、目的明确,习惯良好,效率较高。

7、兴趣广泛,积极参加课余的学科活动。

8、成绩优良,各科平均在80分以上,且各种成绩均在70分以上。

 

实践能力:

9、身体健康,认真上好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和文艺活动。

10、体育学期成绩在75分以上。

11、生活自理能力强,人际关系融洽。

12、社会适应性强,能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本学期社会实践的学分。

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三好生:

①无故缺课或不参加集体活动;②本学期内受到学校(宿舍)纪律处分;③无故不参加班级卫生值日;④仪容仪表不规范。

如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处研究决定。

 

二、评选办法:

1、每学期末评一次。

2、学期初每位学生依照三好学生条件制定争创计划。

3、期末个人自愿申报,全班交流,班级初评(获半数以上赞同通过)。

4、班级组复评,由班主任广泛听取全班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上报校学生处。

5、结算学期总成绩后,学生处和班主任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报校长室批准。

6、在下学期初,全校张榜公布,并予表彰。

7、评选中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不能只看成绩,忽视思想品德,以智代德。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既要看日常行为习惯,道德修养,又要看政治思想观点;要看校内的表现,也要看校外家中的表现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的表现;寄宿生还要看在宿舍的表现。

8、评选时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操作规范,工作过细。

9、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应做到“评出先进、评出正气、评出干劲”。

10、对连年评为三好并有突出事迹的学生,报上级授予全国、省、市级三好学生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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