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查找“财产物品出借制度”更多相关内容
中查找“财产物品出借制度”更多相关内容- ·上一篇新频道: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 ·下一篇新频道:财产物资领用的管理制度
财产物品出借制度
财产物品出借制度
1、 学校的财产物品专供本校教育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的前提下方可出借。
2、 出借物品必须填写出借单,经学校总务处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的批准后,由学校总务处开具统一编号的“物品出门证”(各部门不得自行开白条),传达室有权检查。无出门证的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带出校门。
3、 凡私人自用一律不于出借。
4、 教育系统外,贵重财产物品原则上不出借。
5、 出借的物品要按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的应到财产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Tags:
作者:教育文稿网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