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安全保密规定
第十三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 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文娱活动等;
二、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三、 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
四、 不得将保密室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
五、 拒绝代领试卷。
第十四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熟悉试卷的收发要求和手续。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考生答卷在运送、保管、评阅过程中,其安全保密工作参照试卷安全保密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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