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五、评选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写出申报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申请。
2、教研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已申请的教师进行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学校评审小组对教研组推荐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评审,按量化积分由高到低排序。
4、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教研组的推荐名单进行考核,认定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并公示。5、学校分别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六、待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每学年按下列标准给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发放津贴:
|
级别 |
市 |
县 |
校 |
|
学科带头人 |
800元 |
400元 |
200元 |
|
骨干教师 |
400元 |
200元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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