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1篇以上。
3、在教科研活动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上过县级或片区或校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含送教下乡)
(2)作过县级或片区或校级以上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3)在县级或片区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荣获过二等奖以上。
(4)指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县级二等奖以上。
(5)参加过县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
三、评选名额:
各教研组按本组教师总数的3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四、评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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