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奖惩方案(讨论稿)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25 10:43:49

注:

①以上获奖奖级的界定,以教务处或教育局下发获奖通报为准。

②同一次竞赛,获多个奖按最高奖项计发。有多人获奖,可累计计奖,但不超过300元。

③凡是学生仅在本校竞赛而获得县级及以上名次的奖项则折半计发。

④非任教学科或所教学生指导老师不计奖。

⑤体育类参加县级或以上竞赛,辅导教师按竞赛积分奖励30/分,获得县级集体奖牌后每分加奖10元。

五、教师参加课堂教学竞赛奖,部门工作获奖且取得《目标管理》中特色工作加分,参照学生竞赛标准发放。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委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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