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中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使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保证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学校考核分为业绩条件考评和考核两部分,所占分值各为20分。
(一)业绩条件考评(20分)
1、任职年限(2分)
任现职满4年记1分,每增加1年加0.5分,加满2分为止。
2、年度考核(2分)
任现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记1分,一年优秀等次加0.5分,一年基本合格等次扣1分。加分满2分止,扣分扣完本项2分止。
3、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3分)
校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2次记0.5分;
市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
省级以上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注:本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4、论文2篇(2分)
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记2分;
省优秀论文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
市优秀论文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
注:本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5、辅导奖(2分)
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省级以上优秀辅导教师记2分,市优秀辅导教师记1.5分,县区优秀辅导教师记1分。
注: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6、单项奖(2分)
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记2分,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记1分。
注: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7、综合奖(2分)
教师节期间,受到省政府综合表彰的记2分,受到市政府综合表彰的记1分。
8、班主任(3分)
任班主任满3年记2分(满2年记1分,现任班主任以及不足2年记0.5分),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所任班组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的加1分,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的加0.5分,加满3分为止。
9、有在农村薄弱校支教经历者记2分。
(二)考核(15分)
1、领导小组考核(10分)
2、职评委员会考核(10分)
3、参评人考核得分为领导小组考核得分与职评委员会考核得分之和。
三、参评人个人综合得分为条件得分与考核得分之和。按得分多少排序上报教育局职改办。
四、本细则从10月起实施。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市二中职改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