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二十中“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方案
南宁二十中“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八届区委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普陀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通过“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争创评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参与活动,并以此活动发掘先进典型和动人事迹,发扬先进教师师德风范,推动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
二、对象及标准
1、评选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2、参评对象
全校学生和家长
2、评选标准
(1)师德高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南宁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不从事有偿家教,乐于奉献。
(2)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教学、教研和育德能力,积极承担区级以上(含区级)示范教学任务和德育工作,撰写的教育经验、论文、案例等获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或在区级以上(含区级)刊物发表。
(3)得到公认:为学、为师、为人,堪为表率,受到单位领导、同事、学生和家长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4)突出贡献:在教育教学及学校其它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取得较高荣誉。
三、实施步骤
1、工作准备和动员阶段(
依据教育局文件,学校制定此项工作活动方案,并成立学校评审小组。
学校评审小组:由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处主任、年级组长、以及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2.评选推荐阶段(
20日升旗仪式进行全校动员,校班会课组织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学生通过填写问卷,并进行统计。
21日通过发放问卷形式听取家长意见。各年级组块通过发放意见书的形式,听取家长意见。
3、学校确定人选阶段(
学校评审小组在充分听取家长和学生意见后,结合问卷的统计结果确立我校2009年“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名单,并将于学期末再次听取师生家长意见,于教师节进行表彰,其中特别优秀的教师学校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的相关评选。
4、撰写征文阶段(
发动各年级组教师、学生和家长,通过收集问卷中精彩笔录,撰写文章,发掘本年级组教师动人事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