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学校(幼儿园)手足口病(EV71感染)应急预案
三、具体措施
1.学校(幼儿园)要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
2.学校发生手足口病病例的紧急情况处理,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在海口市学校(幼儿园)防控手足口病(EV71感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3.各学校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处理紧急情况。在工作开展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定和落实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到达指定的工作岗位,执行应急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完成后,要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和进行检测排查,对交通工具和在处理过程中患者所活动的场所要进行彻底消毒。
4.各学校要设立备用观察房。在工作开展前,要储备紧急情况处理所需的医疗防护设备和交通工具,包括消毒药品、紧急救治药品、口罩、医疗必备器械、移送病人的专用交通工具。对需要卫生防护的人员,要发给防护物品,以备工作使用。
5.各学校发现可疑患有手足口病的病例时,应立即按照工作流程紧急处理。具体操作程序详见《海口市学校(幼儿园)手足口病(EV71感染)应急工作流程图》。
6.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不听指挥、失时误事、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联系电话:66293131 传真电话:66293606
附:《海口市学校(幼儿园)手足口病(EV71感染)应急工作流程图》
二○○八年五月七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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