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学校(幼儿园)手足口病(EV71感染)应急预案
海口市学校(幼儿园)手足口病(EV71感染)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手足口病病例,控制疫情在我市学校(幼儿园)的传播,保障全市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部门协调,依法防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机构,落实措施,明确职责,分级负责,确保全市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我市学校(幼儿园)发生。
二、组织机构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系统内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应急工作组,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保卫组,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办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主要任务是紧急情况下学校的思想教育、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工作。
2.应急保障组,由办公室、计财科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物资保障。
3.应急督查组,由教育督导室、成职教科、保健所负责,主要负责紧急情况处理后的监督、检查、指导。
4.信息采集组,由办公室、党委办、保健所负责,主要负责疫情的收集、统计、汇总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各区教科局和各学校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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