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庆五一、迎奥运、赞中华”诗歌朗诵大赛活动方案
为了提高学生的朗诵能力,推动我校创建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的工作;为丰富我校师生的文化生活,经学校研究,特在五一前夕,举办小渡船中学“庆五一、迎奥运、赞中华”诗歌朗诵大赛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4月30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二、活动内容和要求:
1、朗诵内容:赞美祖国、赞美青春、赞美大自然、赞美老师和亲人、迎奥运等诗歌。
2、朗诵形式多样,人数不限,但必须配音乐。
3、每班限定一个朗诵节目,由各班的语文老师负责审核朗诵内容。教师分年级组朗诵,每个年级一个节目。
4、服装要求统一、规范、整齐。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罗彦昌
副组长:黄源平
成 员:罗泽武 向大卓 龙世安 张昌军 孙传清 宋光荣
刘运凯 梅德成 周华 汪学铭 廖荣 谭绍斌、李春茹及各班主任。
2、工作小组
主 持:李春茹 刘松(写串词)
舞台设计:廖荣、腾云
舞台监督: 向大卓(负责全面协调) 刘艳芳、 朱敏 (负责台上调度)黄雯、 肖秀烟(负责节目候场)
舞台布置:孙传青、廖荣、腾云、许沐森(负责采购)
音响: 罗泽武、黎维智、方尔东
摄影、摄像:牟宏伟、雷鹏
评委; 谭绍斌、向丽琼、汪学铭、王祖强、田春秀、黄红艳、廖兆国、谢发珍、于德慧。
登分组:袁国强、郑之敏、腾云、肖兴兵。
会场组织和安全保卫:龙世安、刘运凯、陈桂英、覃晓明、刘平。
奖状、宣传报道:张昌军(负责)、黎杨(打印)、许沐森(采购)。
四、设奖及奖励办法:
班级分年级设奖。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七、八年级3名,九年级2名;三等奖:八、九年级3名,七年级5名。教师组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
五、活动安排
1、各班上报节目截止时间:4月24日上午10点 。并统一抽签排序。
2、本次活动以政教处、团委、教科室及语文教研组和语言文字办公室为主,各处室配合。
具体分工:诗朗诵大赛的舞台设计、节目的主持及节目单,由团委负责;评委组成及评分标准由教科室和语文教研组负责;诗朗诵大赛的会场组织和安全由政教处负责;宣传报道和奖状准备及资料的收集由语委办(学校办公室)负责;舞台布置由总务处和团委负责;音响器材和摄影、摄像由教务处负责。教师朗诵由工会负责。
六、诗歌朗诵大赛评分标准
1、内容要求健康,用普通话朗诵,脱稿,2分。
2、诗歌与音乐的搭配效果好,2分。
3、朗诵者的仪表、形象、表演效果好,3分。
4、朗诵的音质及普通话是否标准、流利,3分。
起评分8.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