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稿)
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稿)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引入激励竞争机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办学活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有效提高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体性和积极性,增强广大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努力形成精干高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开创学校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一、竞聘条件:
原中层干部;教师中师德形象好、工作实绩显著,有较强的工作与协调、管理能力,为广大教职工所信任的教师和职工都可参加中层干部竞聘。
参加竞聘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具有所聘职位要求的业务知识,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3、新任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除外)。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5、新任的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级部正副主任、教研组长、市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
二、组织领导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校长室、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岗位设置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支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校中层岗位职数。
2、中层干部聘期2年,新任中层干部试聘期为1年。
3、解聘
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程序校长可以决定解聘或终止聘任;
(1)本人要求辞职的;
(2)在学期和年度业务考核及年度人事考核中不合格的;
(3)本人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4)不顾全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5)因组织原因岗位需变动的;
(6)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
四、实施步骤
1、召开校长室、支委联席会议,成立由校长室、支委、工会组成的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2、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公开报名,填写《中层干部竞聘意向表》。
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中层干部候选人名单。
4、公布名单。将竞聘人员的名单公布在校务公开栏,接受群众监督。
5、演讲答辩
竞聘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位竞聘人员必须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每位竞聘人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6、民主测评
在演讲答辩的基础上,全校教职工对竞聘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7、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按考察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
8、决定聘任。由学校党支部和学校行政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聘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聘任。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颁发聘书。
9、与校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10、对离任的中层干部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五、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010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