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管理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30 12:54:35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尤其是颁布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后,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整合教育资源为手段,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标,积极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目前,我市已审批民办中小学9所,民办幼儿园98所,职业学校2所。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在校学生12011人(其中:小学3470人,初中6824人,高中1717人),在园幼儿9818人,教职工1968人,学校资产总值2.36亿元。

    二、主要作法

    1、政府重视,政策支持

    麻城是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市。市政府经反复调研,深刻认识到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穷市办大教育的必由之路。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相继作出一系列的重要决策。

    (1)健全管理机构。2005年11月市委、市政府批复成立“麻城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麻机编[2005]51号),独立建制,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从而使我市民办教育步入规范管理的轨道。

    (2)印发《麻城市支持民办教育的意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办教育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拓展空间,为了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满足市民教育需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市政府根据有关法规和《麻城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等相关政策,由市政府牵头组织了14个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形成《麻城市支持民办教育的意见》,以麻政函[2002]27号批复下发,该《意见》共9条,涉及民办学校的税、费、用地、教师、招生等方面优惠和支持,使麻城民办教育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麻城民办教育的起步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3)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为了加强党对民办教育事业的领导,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市委于2005年11月任命麻城市教育局副局长黄同海兼任中共博达学校党总支委员会书记(麻组通[2005]40号),积极探索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全省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提供宝贵经验。

    2、科学规划,和谐发展

    为了促进公办、民办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和普通、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一法一条例”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精神,结合麻城教育实际,确定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思路与原则,即:规范幼儿教育、补充基础教育、发展中职教育、创办高等教育。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原则既符合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又具有正确的指导作用。由于政府的扶持、社会的参与,我市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博达、华英学校独立办学时间只有几年,两校投资均超过5000万元,办学规模均超过3000人,是全省民办学校中规模最大的学校之一。

    民办学校创办与发展的同时激励公办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有效地促进公办、民办教育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3、严格审批,规范运作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鉴于我市民办学校投资形式有独资办学、合资办学和公办学校参与办学等出资的多样化,为了防止出现假民办学校,审批过程中,我局严格依照法规,在科学布局、资质审验、条件达标、师资水平、专班评估等方面积极探索,把握标准,坚持办事和决策的阳光操作,办事机构不越权,决策机构不代办,审批环节关联递进。对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实行“六独立”条件要求的同时,审批操作上严格遵循12个程序,依次为:咨询——申请——受理——考察——核资——批筹——督导——验资——评估——审批——发证——公告。对达到要求的申报者,按序操作,批准设立。如在地处“二省三县”的张家畈镇批设民办振东学校,有效满足山区人民不同教育需求,该校当年批设,当年招生,投资300余万元,在校学生678人,黄冈市政府教育督导评价该校是黄冈市农村民办学校的楷模,为山区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后顾之忧。如去年我市规范整顿民办幼儿园,就是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规范运作,严格把关,重新审批了98所民办幼儿园,取缔了85所不达标幼儿园。

    4、依法管理,正确引导

    对民办学校始终坚持“三个一”的目标,批办一所,建好一所,管好一所。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在过程管理和引导上主要是“四个加强”和“四个制度”。

    “四个加强”即:

    (1)加强民办学校组织机构建设。重点是董事会和校委会。特别是去年秋季和今年春季英美学校董事会内部不断发生矛盾冲突,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高度重视,先后派驻工作组协调出资双方,解决矛盾纠纷,但由于出资双方分歧过大,始终不能达到一致。市教育局于今年7月8日,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英美学校作出了“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教育行政处罚决定,并妥善作好了师生的安置工作。为深刻吸取英美学校问题的教训,我们不断加强管理。年初,我市成立了全市规范民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办、政府办副主任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副局长组成,市教育局局长王景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3月份和6月份,我们又专门组织召开民办学校校长和董事长会议,组织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民办学校董事会、校委会的产生及工作职责,反复要求各位董事长要端正办学思想,树立教育观念,依法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改变将“出资”当作“入股”,将“公益事业”当作“公司”的错误作法,自觉加强董事会建设,按《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选举好董事会,修改好章程,选聘好校长,真正让校长管理学校。

    (2)加强民办学校《章程》管理。《章程》是民办学校的“宪法”。针对我市民办学校创办之初,办学章程极不规范,有的甚至违背《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的实际,我们不断加强民办学校章程的规范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办学章程,我们统一印发规范样本,要求各民办学校重新修改,并报教育局民管办审查备案,严格把关。

    (3)加强办学行为的规范。针对我市少数民办学校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家长、社会反映强烈的实际,今年,我们组织开展了两次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专项督查。对不按规定安排作息时间、不按课程标准开设课程、不按计划招生、擅自办重点班、实验班、擅自补课的行为进行了坚决纠正,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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