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天骄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区天骄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规范学校管理,推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发挥广大教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校务公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和《宝安区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的特点和实际,现就推行校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促进学校持续创新,持续跨越发展,让校务公开成为民主的阳光。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
(三)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广泛吸纳群众、学生和教职工关心和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四)坚持实效性的原则。对群众关心,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当前学校的“难点”、“焦点”问题必须及时公开,讲求公开的实效性。
(五)坚持一贯性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有始有终,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三、组织机构
(一)天骄小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天骄小学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校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内教职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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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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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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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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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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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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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代会、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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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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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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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各科室、人员岗位职责及分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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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学校网站、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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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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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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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办学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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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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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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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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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养对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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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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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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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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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评优奖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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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或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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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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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党总支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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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住房分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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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或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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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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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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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条件、指标、程序、办法、对象、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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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站、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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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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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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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聘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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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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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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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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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任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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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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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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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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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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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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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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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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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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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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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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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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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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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教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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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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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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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财物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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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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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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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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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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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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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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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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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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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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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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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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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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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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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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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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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经费使用情况、学术研究成果、科研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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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大会、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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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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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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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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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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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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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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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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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改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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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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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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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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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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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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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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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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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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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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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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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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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生推荐录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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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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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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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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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服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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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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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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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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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奖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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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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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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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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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收费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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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收费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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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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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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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发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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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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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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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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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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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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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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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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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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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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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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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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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务公开的形式
结合实际,天骄小学可以采取以下有效形式和措施分层次全面推进校务公开。
(一)校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形式是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及时向教职工公开校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审议学校规划、计划、制度、财务预算方案及其他重要决策等。
(二)设置永久性校务公开专用橱窗作为校务公开栏,向校内外公开校务。永久性校务公开栏要设在学校醒目处,力求坚固美观,防晒防水,耐久实用。
(三)校务公开栏旁边设立举报意见箱,将投诉举报电话在对外校务公开栏上公布,校长定期收阅举报信件和投诉电话记录,并在收阅投诉举报信件及电话记录的7到10个工作日内就投诉内容向投诉人作出答复。
(四)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或代表)大会、家长(或代表)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等,通报校务情况。
(五)通过致家长公开信、家校联系卡、公告、通知、校刊、简报及新闻媒体等多种书面形式向师生公开校务。
六、校务公开的程序
(一)需要公开的校务、公开的层面、公开的时机和公开的形式,应视学校具体情况,由学校职能科室及执行人员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经校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公开。
(二)校务公开一般在校务发生的7到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实施的政策、制度,学校在收到文件、资料后7到10个工作日内向师生员工公开;凡学校新制定的制度、计划、方案、办法等,要提前一周给教职工讨论、征求意见;凡实施学校已有的制度、计划,要即时向师生员工公开,有关结果确定后7到10个工作日内要向师生员工公开。
(三)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整体利益、影响学校发展,或者可能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校务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相关部门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教职工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做出决定,并正式公布。
(四)学校难以确定密级的校务,可暂缓公开,但应在该校务发生的7个工作日内报请主管部门确定校务的性质和密级后,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处理。
(五)学校发现未按规定履行公开义务,应及时改正,或者依照规定享有校务知情权的人员和组织发现有应公开校务而未公开或者内容有严重失实或不准确的,该人员或组织有权要求学校进行公开或补充更正,学校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回应,如实地补充或更正校务公开的内容,或者公开作出说明。
(六)每次校务公开后,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做好建档工作。对群众提出的疑问与要求,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整改纠正后的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开,并征求群众意见。
七、校务公开的监督和考核
(一)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并及时将检查和评议结果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
(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要经常检查各处室校务公开情况,收集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质疑,并将意见、建议、质疑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转达,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办理。
(三)工会组织要及时收集、整理、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供领导小组研究决策。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要协调沟通有关方面,做好讨论和评议、反映意见等相关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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