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9-16 21:55:59

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在我校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确保教职工和广大群众对校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下发的《宝安区中小学校务公开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校务公开包括决策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两个方面,凡是需要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情必须公开,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公开,并应坚持四个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学校的一切重大事项均需实行公开制度,防止避重就轻,主动接受师生与社会的监督。
  2、主动性原则。学校领导班子必须主动向教职工或社会公开有关校务,主动接受师生与社会的监督。
  3、及时性原则。凡需公开的校务,应根据校务性质分别采取事前讨论,当时通报,事后公开等形式,及时向师生或社会公开。
  4、实效性原则。校务公开要严防走过场,图形式,避实就虚,要做到政策、办事过程、结果“三公开”,真正形成学校工作大家关心,大家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  实行校务公开要处理好教职工“三个民主”(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支持校长行使管理权的关系,维护校长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的权威。
 
第二章  校务公开的内容及其基本操作程序
 
  第四条  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的重大事项,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等问题。
  一、行政管理方面
  1、学校规章制度和改革举措:(1)有关文本;(2)有关政策依据文件。
  2、学校办学规划、校长任期目标、改革方案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1)有关文本;(2)各文本的制度依据。
  3、学校对社会的承诺:(1)承诺项目和内容;(2)办理和答复期限。
  4、上级下发的关于学校管理的文件或制度性规定。
  (以上1、2、3项内容的基本操作程序:一般先由校长组织人员草拟人,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二、人事管理方面
  5、教职工评先和调资晋级:(1)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评定程序;(3)教职工工作实绩;(4)评定结果。
  (此项基本操作程序:先由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然后由科组或年级组根据名额提出推荐名单,学校行政会议确定初选名单后,交教职工大会评选产生有关人员并予以公布。)
  6、职称评聘:(1)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职务岗位职数;(2)评聘程序;(3)教职工任职资格与实绩;(4)评聘结果。
  7、学校学年度考核及奖惩:(1)上级有关精神及考核程序;(2)全体人员考核分数,按上级规定应进行民意测评的要公布测评票数;(3)考核结果及结果使用情况;(4)上级及学校的奖惩决定。
(以上6、7项的基本操作程序:先由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文件,然后由教师个人述职,由学科小组初评、评聘小组复评,复评结果在公布栏内公布,征求意见后由校行政会决定上报。)
  8、学校人事调整:(1)教职工调动:①学校编制数及教职工名册;②调动人员基本情况;③岗位安排或流向情况。(2)学校接收、安排借聘临时教师(包括临时工):①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②如属临时聘用教师,应公开《借聘教师聘用合同书》。
  9、中层干部推荐及后备干部管理:(1)中层干部领导职数;(2)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推荐程序;(3)中层干部的教代会意见(测评票数)、党支部意见和上级人事部门意见;(4)后备干部的推荐或测评票数。
  (以上8、9项的基本操作程序:内部人事调整由校长提出方案,校行政会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按《天骄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我校的实行情况,制定我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通过竞争上岗,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学校的中层干部。)
  三、财务管理方面
  10、学校财务收支:(1)学校总收入项目(含学校创收部分);(2)学期总支出及主要支出项目;(3)学校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4)无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此项基本操作程序,每学期初校长应向教代会提交本学期财务收支预算,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办公室主任每月向校行政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学期末由工会委员会协同教代会代表组织审帐小组审核全期帐目;下个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校长或办公室主任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上学期财务收支决算情况。
  11、教职工福利、津贴等的发放:(1)发放标准;(2)发放对象金额;(3)金额计算的依据;(4)全体教职工的结构工资。
  12、由学校管理的基建维修项目:(1)立项过程;(2)招标情况;(3)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4)工程质量监督及预结算审核情况。
  13、设备购置:(1)购置原因;(2)招标情况;(3)经费使用情况;(4)质量保证情况。
  14、其他重要经济合同:(1)合同文本;(2)签订依据。
  15、学校代收费及社会捐赠款的使用情况:(1)有关政策依据;(2)代收费标准及捐款金额;(3)支出项目;(4)结算情况。
  (以上11?15项的基本操作程序:主管人员应提前一周向教代会代表及相关领导提供有关文本资料,然后正式召开教代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并在事后一周内公开。学校的采购招标行为坚持按《宝安区学校采购招标管理暂时办法》操作。)
  四、招生管理方面
  16、招生:(1)招生计划;(2)录取人数及名单;(3)编班情况;(4)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
  (此项基本操作程序:每学年下学期(6月份)由以教学处为主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招生方案,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后公布;招生工作结束后,应将(2)、(3)、(4)项交由校长审核,然后在开学前一周内公布。)
  17、学生评优、特长生的认定:(1)有关依据;(2)有关学生的成绩和表现;(3)评选和认定结果。
  (此项基本操作程序:先由学校德育处提交方案以及评选结果,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并在一周内公布。)
  五、其他方面
  18、学校领导廉洁自律情况:(1)借用公款情况;(2)执行费用开支情况;(3)公费出差情况;(4)校车使用情况;(5)通讯工具配备及费用报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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