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9-21 18:45:13

第十四条 本协会青年志愿者的服务范围包括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帮助孤残、环境保护等活动。

第十五条 本协会青年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和实际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标志(本协会青年志愿者的会徽或志愿者干部工作证)。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学期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七条 本协会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服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捐资人约定的合法方式使用。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八条 机构设置:

(一)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

(二)协会下设六个部门:秘书处、活动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可依具体情况增减。各部门实行自主管理。

(三)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 机构职责:

(一)主席团:

1、研究制定龙泉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修改制定龙泉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提议和任免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3、领导龙泉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工作;

4、根据需要设立专职部门处理相应事务;

5、定期对机构成员进行考察;

6、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7、监督会费的使用;

8、负责协会日常事务。

(二)各部门职责:

秘书处: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传达会议通知;

3、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及时掌握青年志愿者情况,建立青年志愿者信息库;

4、做好会议和各项活动的记录;

5、向主席团提交详细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

6、管理会费。

活动部:负责本协会活动的策划,制定每月活动的计划。并根据每次活动要求选拔青年志愿者,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相关培训。

外联部:负责协会的整体形象设计和大型公益活动的外联,做好协会内外的公关活动,加强社区服务公关,扩展志愿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开辟新的战场,及时向校报、校广播电台或报社等内外媒体通报活动信息。

组织部:负责每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及活动效果的反馈。

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协会各项宣传材料的起草、书写、张贴工作。

第二十条   会长职责:

(一)代表协会向校团委请示,汇报工作,向校团委负责;

(二)规划协会发展战略;

(三)召集部长会议;

(四)处理协会日常事务;

(五)全面负责协会各项工作,监督协会各项活动。

第二十一条 副会长职责:

   (一)向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二)策划分管部门的发展规划;

(三)向部长会议提交有关协会发展的构想和方案;

(四)督促和指导各部开展工作;

(五)对分管部门部长进行管理和考评。

第二十二条 秘书长职责: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三条 部长职责: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每学期始末,交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一)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二)部长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三)制定各阶段部门工作计划和方案;

(四)向主席团提交详细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

(五)处理本部门各项日常工作;

(六)配合其他各部门开展活动。

第二十四条 副部长职责:

协助部长组织安排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活动的记录。

第二十五条 干事职责:

积极协助本部门完成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志愿活动服务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协会规章制度,加强协会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对会议、工作、办公等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会议制度: 

1、每次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处负责记录;

2、有事无正当理由缺席者,视无故缺席,累计满两次者,将由秘书处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处上交团委,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4、如因事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秘书处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提交请假条。但次数超过六次者,协会向学校团委提交审议,将其除名;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处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员补假;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7、会议记录必须送秘书处存档。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协会会长或副会长统筹安排,由秘书长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部长直接对会长负责,会长直接向校团委负责,每项重大活动会长直接向团委申请,由会长统筹安排,部长责任制,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团委申请,经同意后才能进行;

5、部长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协会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二次以上(含二次)者,协会向学校团委提交审议,将其除名;

6、每学期进行协会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协会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协会向团委提交审议,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7、严格执行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办公室制度:

1、各值日人员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因故不能来者,须向秘书处说明原因;    2、进入办公室必须穿戴整洁,言行举止要具有大学生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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