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三中学 “校园十佳歌手”卡拉OK比赛方案
县第三中学 “校园十佳歌手”卡拉OK比赛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有效发挥学生特长,我校团委决定举办第二届“校园十佳歌手”卡拉OK比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比赛时间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时间定于4月13日下午开始—4月18日下午结束;决赛时间定于4月26日晚上。
二、比赛地点
初赛地点在音乐教室;决赛地点在本校篮球场。
三、报名方式
每班限报3人,并于4月10日前将选手名单和预赛演唱曲目交到周建梅老师处。
四、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不限唱法,歌曲由选手自定,但内容必须健康向上。
2、参赛的选手自备伴奏碟,并于比赛前一天放学前将碟片上交团委。
3、参赛的选手必须按时到场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五、奖励办法
通过初赛,前20名参加决赛,决赛后评出10名“十佳歌手”,十名优秀奖。
六、评分标准
1.本次比赛记分实行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就是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2.评分内容包括五个项目: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仪表仪态。
歌曲内容1分,要求参赛曲目健康,积极向上。
音色音质4分,要求发音清楚,音色清晰并富有质感。
演唱技巧3分,要求歌曲演唱完整,节奏感强。
仪表仪态及台风2分,要求着装大方,表情自然,台风良好。
七、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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