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树立良好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根据磐石市教育局师德奖惩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学校通过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制订了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于庆满
副组长: 王延忠、杜才、周玉、高臣、辛世林、田野。
成 员:韩金堂、盖振生、李合庆、张志勤、狄玉臣、杨瑞清、张代龙、魏彦斌、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10分)
1、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坚持写心得笔记,一学年政治学习笔记一万字以上,心得体会4篇以上,每篇不足一千字扣1分,心得体会缺1篇扣1分。
3、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否则扣1—3分。
(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15分)
1、坚持出满勤,旷工1天扣5分,事假1天扣1分,非住院病假累计5天扣1分。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备课欠1节扣1分。按时上课,不无故缺课,无故缺上1节课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积压学生作业,若发现积压1次扣1分。作业批改应准确,否则扣1—3分。
3、积极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关记录,否则扣1-3分。
4、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在联合体或磐石市教育局(进修)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名列倒数第一的扣2分。
(三)、热爱学生,团结协作(15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5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开除学生,发生一人次或举报查实一人次扣10分。
3、不得侮辱学生和奸污女生,否则除扣除此项全部分数外,情节严查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4、每位同志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
5、应经常及时地与社会及家长联系,并有记载无记载的扣3分。
6、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3—5分。
7、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否则扣除3—5分。
8、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包括一些中心工作,否则扣除3—5分。
(四)、严谨治学,业务精通(10分)
1、每位教师必须订有一门以上的业务学习资料,否则扣除3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同志都应参与自己相应学科的继续教育学习,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3—5分,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积极参加新课改,不断改进自己的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期每位教师要上交一篇质量较高的教研论文,否则扣5分。
(五)、评卷认真公正、遵守考试纪律(15分)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命题原则,命题合理原则,命题合理,分量适中,难易适度,没有泄露试题现象发生。评卷公正认真,不给人情分,无错判、漏判、更改成绩等现象, 否则扣除3—5分。
(六)、文明健康,与时俱进(10分)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祖传主义发展观,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迷信,拒绝邪教,抵制腐朽文化,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有损教师形象一次扣5分。
(七)、志存高远,廉洁从教(15分)
1、每位同志应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扣5分。
2、不能强制学生吃“卡”餐、买“卡”货和推销学习资料,发现一例扣3分。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扣8分。
(八)、情操高尚,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穿着得体,装饰应符合老师特点,应在学生面前起示范作用。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应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对同志、对领导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以上两条如有不良行为发生,按情节轻重扣除5—10分)
4、无“六害”行为,远离“黄”、“赌”、“毒”。特别是教师不仅不能参与赌博,发现有涉“黄”、涉“毒”和参与赌博者,扣除本项20分。若被公安机关查处,年终直接定为不合格岗。
三、考核办法
(一)日常量化积分50分
(二)评议部分(50分)
依据市教育局《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办法》每年组织评议。
其中:自评占20%
学生及家长评议占30%
教师互评占20%
领导评议占30%
四、师德考核等级确定
90分以上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直接与奖金挂钩。、
五、师德考核比例指标(按学校教工总数确定)
优 秀:5% ;良 好:45%;合 格:45%至50%;不合格:0至5%。
六、师德考核结果四挂钩
1、直接与年终评岗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优秀者,不能参与优岗的评定;不合格者定为不合格岗。
2、直接与评先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良好级以上者,不能参与任何级别的先进的评选。
3、直接与评定职称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考核原则:
1、师德考核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严格有序对学校所有在编在岗教师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凡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各种表彰活动及年终不能评优。
3、每学年组织评议1次。
八、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总分中酌减,减完为止。
(1)参与集体上访或违法上访。
(2)经常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3)严重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且追究其责任。
(4)日常教学工作(上课、批改作业态度不认真造成教学事故的,如未完成教学进度,影响考试统计,作业批改量不达1/3要求的。
(5)擅离工作岗位私自停课、缺课。
(6)教学水平长期低下,导致学生厌学。
(7)不按规定做家访的。
(8)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的。
(9)不改正工作中错误的做法由此引起学生或家长不满的。
(10)挑拨离间,拉帮结派,破坏学校团结的。
(11)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多次劝说无效的,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12)因酗酒等其它行为(如语言不文明)有损教师形象,在校内外形成不良影响的(受到群众强烈反映、上级部门批评)。
(13)搞有偿家教的。
(14)自作主张乱收费的。
(15)其它有违师德的酌情减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