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学生自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生自主管理在学校的领导下进行。
二、自主管理的领导机构。
自主管理委员会会长:学生会主席
副会长:设三名(每校区一名)
会 员:学生会成员、各班级学生干部。
三、职责
(一)、会长职责:
1、主持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
2、负责收集全校学生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及建议。并梳理成文上报学校。
3、制定学期、学月、周学生自主管理计划、总结等。
4、考核监督员到岗到位情况。
5、收集整理每周学生自主管理情况并上报校团委。
6、每周一下午第四节课主持召开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
7、落实自主管理委员会人员的工作安排。
8、完成学校交付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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