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置招生考试工作各类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
②立即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③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④接到报告后,县招生办和事发所在考点学校及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并现场指导做好有关保密安全工作和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抢救抢险等工作。
⑤押运人员和县招生办,不得接受新闻媒体对涉及试卷、试题等招生考试有关方面的采访,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所执行的任务和情况。
(3)其它形式重大失(泄)密事件
考试期间发生其它形式重大失(泄)密事件,原则上应按照上述方法处理,即坚持报告制度、现场保护、保密纪律和做好善后工作等,确保试卷、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
2、考试中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
考试中如发生哄抢试卷、试题等危及安全保密的,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制止事件的发生或扩大。
(1)事发地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招生考试部门和公安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措施,制止事态的发展。
(2)对事发地点实行严格封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对涉嫌人员进行严密控制,严禁与外界人员接触。
(4)县招生办在有关部门界定有无失(泄)密后由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确定继续考试或停止考试。
3、考试结束后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
(1)答卷、答题被盗、被抢
发生答卷、答题被盗、被抢,按照“试卷、试题被盗、被抢”中关于“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和“保密纪律”的处置措施执行。
(2)答卷、答题运送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答卷、答题运送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按照“试卷、试题运送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执行。
(3)中考评卷时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
①学科评卷组长要立即报告评卷办公室。评卷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报告评卷委员会主任和县教研室、县招生办。
②立即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③严密控制涉嫌人员,严禁与外界人员接触。
④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部门侦察侦破。
(二)对于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一旦出现,县招生办应立即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前往事发地,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将矛盾化解在事发地内。
1、考试前发生群体性事件
(1)在第一时间向当地镇(乡)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县招生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规模、内容、目的等。
(2)加强对试卷、试题保密室的保卫警戒,确保试卷、试题的安全保密。
(3)加强对考点的警戒,确保考场的安全。
(4)县招生办要配合政府和公安部门,做好劝散工作,尽快平息事态,确保考试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试中发生群体性事件
(1)出现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上访等事件
①县招生办得到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公安、信访部门,并立即赶赴现场。
②立即采取措施,关闭所在考点校门,尽一切努力,制止集会、示威、上访人员进入考点校门警戒线。
③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考生和试卷的安全。
④劝散中,忌用过激言论,避免人员冲突和伤亡的发生。
(2)出现因为红、白事燃放鞭炮影响考试,特别是影响英语听力考试和口语考试的事件。
①通过调查摸底,尽一切努力在事前做好事件人的思想工作。
②事情一旦发生,考点学校在第一时间立即赴现场,制止燃放鞭炮。
(3)出现群体性舞弊事件
①考场出现群体性舞弊,监考员应立即向主考报告,主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考区主任报告,并逐级上报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②主考和监考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群体性舞弊现象的蔓延。
③县招生办及有关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④招生办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与所在地公安部门联系,保持事态的平稳平静。
⑤因群体性舞弊需启用备用试卷、试题时,应按下列步骤处置:
第一,群体性舞弊事件已制止,事态已平静,考生情绪已稳定。
第二,群体性舞弊事件的原因已查明,事情已清楚。
第三,由县招生办向市招生考试院申请,再由市招生考试院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不得启用备用试卷、试题。
第四,经批准同意启用备用试卷的,由县招生办向市招生考试院上交书面报告,再由市招生考试院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交书面报告。
3、考试后发生群体性事件
(1)事发地考点、县招生办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公安部门,并迅速到达事发地,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2)保护好答卷、答题保管场地或者车辆,保证答卷、答题的安全保密。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劝散说服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三)对于重大灾害事件
1、考试前发生火灾、中毒、爆炸等事件
(1)县招生办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报告上一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公安、卫生、消防部门,报告内容必须包括试卷、试题安全保密情况、考场安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