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置招生考试工作各类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
(2)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保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侦察侦破。
(4)检查试卷保密室及考场有关安全隐患,如有,应迅速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
2、考试中发生火灾、中毒、爆炸等事件
(1)县招生办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将灾害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和公安、卫生、消防部门,同时报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组织监考员抢救试卷、试题,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组织疏散转移考生及有关人员,并救治受伤人员。
(4)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考试后发生火灾、爆炸等事件
(1)立即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卫生、消防部门。如试卷、试题受损,应向上一级招生考试部门报告。
(2)迅速组织监考员抢救答卷、答题,并转移至安全地。
(3)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四)对于自然灾害事件
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如洪涝灾害发生时,应按下列步骤处置。
1、考试前发生洪涝灾害
(1)县招生办领导要亲自挂帅,要在县人民政府与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明确领导分工,24小时有人值班。
第二,准备并落实好接送试卷、试题的交通运输工具,确保试卷、试题按时到达考试地点。
第三,检查试卷接收和保管的安全。
第四,落实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是否能到位。
第五,检查考场的安全。
第六,检查考生考试往返途中的安全。
(2)县招生办要密切关注洪涝灾害的发展情况,随时将因洪涝灾害对考试工作带来的影响情况向县教育局和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告。
2、考试中发生洪涝灾害
(1)考点主考发出“停止考试”指令。
(2)县招生办应逐级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3)组织监考员及时回收试卷、试题,尽一切可能确保试卷、试题的安全保密。
(4)迅速组织考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同时向当地政府请求救援,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
3、考试结束时发生洪涝灾害
(1)县招生办应及时逐级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迅速将考生转移至安全地带,同时向当地政府请求援助。
(3)组织监考员迅速转移试卷、试题至安全地带。
(4)等待救援队伍的援救。
(五)对于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l、考试前发生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1)要按照国家颁发的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流行性疾病的检查防疫工作,特别是对H1N1流感的预防。
(2)县卫生局、县招生办要指导相关学校成立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指导小组,领导要亲自挂帅,层层抓好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
(3)做好对考生、监考员及其考务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监测和检查。
(4)做好考场和试卷、试题的消毒防疫工作。
(5)落实考场需要配备的防疫防护措施,如必要的医生、药品等。每个考点要备有至少20个口罩。
(6)每个考点都备一个备用考场(发热考场),以备应急用。
2、考试中发生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1)流行性疾病事件
①县招生办将病因、病情立即向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抓好考生进考点的预防工作。县招生办对所有高考考生、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检查的项目包括:
第一,考前是否与流行性疾病患者有接触;
第二,是否从“疫区”来;
第三,家庭成员健康情况;
第四,本人的健康状况;
第五,体温情况等。
遇到异常情况者,要及时采取措施,如考生应启用备用考场。对于确诊为流行性疾病患者的考生,应进行隔离治疗。如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应停止其参加有关考试的相关工作。
③当考场出现危重病例时,考场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负责人,考点负责人应立即报告考区负责人,同时组织救治病人,避免和减少死亡病例发生。
(2)招生考试工作场所发生食品、饮水、空气、物品、场所污染、中毒事件或疑似污染、中毒事件
①发生于学校的,县招生办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招生考试部门报告。
②县招生办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工作。
③组织监考员迅速回收试卷、试题,确保试卷、试题安全保密。
④事发地要保留可疑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控制可能受污染的区域。
⑤县招生办要落实人员对事发学校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防止事件的蔓延或扩大。
3、考试结束时发生空气污染或疑似污染事件
(1)事发所在考场要立即报告。县招生办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组织救治工作。
(2)监考员迅速将答卷、答题送至考点办公室,确保答卷、答题的安全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