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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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绩效工资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等人员按个人实际数年加:100元。
二等人员按个人实际金额年加:四类人员扣除数减去所有一类人员年加总金额后的平均数。
三类人员按上级实拨如数发放本人。
四类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当月旷工累计达到或超过一天以上者和当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七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职工绩效考核参照教师年度考核中个人述职、考核组评定的方法确定分数,评定等次,并把考核结果在校内作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将建立健全考评细则和教职工绩效考核档案。如有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持不同意见,可书面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如答复后还有异议,可向县教育局书面申请复核。
郧西县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中未例举事宜,按照郧西县教育局文件西教发[2009]68号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由郧西县实验小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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