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2008届初三目标管理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1-04 20:18:22

一、指导思想

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八荣八耻”,贯彻新课程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校管理,激发教学热情和创新精神;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教学效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科竞争,推行“捆绑制”,多劳多得,坚决打破“大锅饭”;培养教学骨干和学习尖子。

二、工作目标

 要达到第三指标,我们要必须实现:

1、中考上线人数265人[其中一中60人;二中、云阳160人;云麓45人]

2、职高录取人数100人。

3、368人一次性合格。全校只允许6人不合格。

4、保证巩固率100%(也就是当前不允许一个学生流失)

三、奖罚条款

第一项 班主任奖罚条款

第一条 优秀率奖罚(A口径,即茶陵一中人头)

1、以2008届一中录取的总人数(X)÷本届全县参考总人数(Y)×本班总人数(Z)为基数(计算公式:X÷Y×Z=N),达到N人的班奖班主任150元,每超过基数1人增奖100元。每少于基数1人罚班主任50元。(四舍五入)

2、此条人头含特长生人数。

第二条 优秀率奖罚(B口径,即二中、云阳人头)

1、以2008届云阳、二中录取的总人数(A)÷本届全县参考总人数(B)×本班总人数(C)(不含一中人头数)为基数(计算公式:A÷B×C=M),达到M人的班奖该班班主任100元,以后每增加1人奖50元。每少于基数1人罚该班班主任25元。(四舍五入)

2、此条人头含特长生人数。                                                       

第三条 普高录取率奖罚(即云麓人头)

各班以6人为基数,达到基数的班奖该班班主任50元。以后每增加1人奖30元;每少1人罚15元。

第四条 巩固率奖罚

班巩固率达100%,奖该班班主任100元。每流失1人罚该班班主任50元。(被政教处勒令转移环境的学生不算流失学生)

第五条 职高录取率奖罚条款

以局分配到我校的总名额平摊到各班,完成平均数的奖100元,每多1人增奖50元,每少1人罚50元(以局认定的人数为准)。

第六条 注册率奖罚

凡普高录取的学生在本县高中注册达100%的班级。奖该班班主任100元。凡在本县高中少注册1人罚该班班主任50元,依此类推。

第七条 八年级班主任及管理人员奖罚

1、八年级班主任本班生、地毕业会考平均成绩在全县排名第一名奖800元;第二名奖7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50元;第八名100元;第九名50元;第十名不奖不罚。第11-15名以50元一名次递增罚;第16-19名每落后一名加罚100元;第20名以后每落后一名加罚200元,取生、地两科的平均奖罚。(针对现有八年级)

2、八年级正组长取班主任的平均奖罚;副组长、副主席取班主任奖罚的1/7(现有5个班主任)

第二项 科任教师奖罚条款

第八条 平均成绩奖罚

1、所教学生平均成绩县排名(包括东阳或世纪星在内)第一名奖2600元;第二名奖1800元;第三名奖1650元;第四名奖1500元;第五名奖1350元;第六名奖1200元;第七名奖1050元;第八名奖900元;第九名奖750元;第十名奖600元;第十一名奖450元;第十二名奖300元;第十三名奖150元;第十四名奖50元。第十五名不奖不罚。第十六名罚75元;第十七名罚150元;第十八名罚225元;第十九名罚300元;第二十名罚375元……依此类推。

2、计算平均成绩时,保留一位小数点,四舍五入。(县排名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3、教多个班的取其奖罚金额的平均值。

第九条 优秀、合格率奖罚

1、优秀:九科以15%个“A”等级为基数,达到15%,奖该科任教师80元,每增加1个百分点,另加奖40元。每低1个百分点罚20元。任多个班级的教师取该项奖罚的代数和的平均值。(四舍五入)

2、合格:九科所教班级的科目如果没有“F”等级,合格率达到100%,奖科任教师100元;有1个“F”奖50元,2个“F”不奖不罚,以后每多1个“F”罚50元。任多个班级的教师取该项奖罚的代数和平均值。

第十条 团队奖罚

(一)名第奖罚:

1、校科总平成绩进入县前13名(含)以上,该科教师第八、九条的奖金100%兑现。

2、校科总平成绩县排名在第14-16名的,兑现80%。

3、校科总平成绩县排名在第17-18名的,兑现60%。

4、校科总平成绩县排名在第19-20名的,兑现50%。

5、校科总平成绩县排名在第21名(含)以后的,兑现40%。

6、个人科平成绩县排名进入前五强的,但校科总平成绩在14名(含)以后的,该科任教师的奖金可兑现90%。

(二)进步奖

以上届九科在全县排名为准,全县排名第1-5名每前进一名奖40元;6-10名每前进一名奖30元;11-15名每前进一名奖20元;16-最后每前进一名奖10元。

第十一条 音、体、美老师奖罚条款

1、培训教师每培养1位一中生奖300元。每培养1名云阳、二中生奖250元。无1人上一中罚培训老师150元;无1人上二中、云阳罚培训老师125元/人。

2、必须是因特长加分考取的学生才能认定为受奖参照系数。

3、合格证30元/人。(录取人员除外)

4、如果体育算中考录取成绩,则体育教师的奖罚套第八、九条奖罚条款。且按百分比兑现。

5、如果体育不算中考录取成绩,则体育教师享受科任教师平均奖的1/3。

第十二条 直升率奖罚(指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务员)

教导处确保三年直升率,完善学生的异动手续。直升率在全县排名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900元;第三名奖700元;第四名奖400元;第五名奖100元;第六名不奖不罚;第七名罚100元,第8-11名每落后一名加罚100元;从第12名以后每落后一名加罚200元。

第三项 行政人员和年级组中层管理人员奖罚条款

1、校长享受的奖金与中考获奖最高的老师相同。

2、副校长、正职主任和年级正组长分别享受班主任部分奖金中拿第二高的班主任的奖金额。

3、其他行政、年级副组长和学生会主席享受班主任部分奖金的平均奖。

4、担任了初三科的行政和年级正、副组长与其他科任老师计算方法一样,另加课任教师平均奖的1/3。

附:行政和中层管理人员奖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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