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2008届初三目标管理方案
兑现规定:①我校综合值县排名进入前十强100%兑现;②我校综合值县排名11-12名90%兑现;③我校综合值县排名13-14名80%兑现;④我校综合值县排名15-16名60%兑现;⑤我校综合值县排名17-18名50%兑现;⑥我校综合值县排名19名以后不兑现。
第四项 有关说明
1、本方案奖罚对象:①九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和中层管理人员;②八年级生地教师;③学校行政人员。
2、总奖金额以2万元封顶。超过2万元,则按比例发放,不足2万元则按实数发放。
3、跨三班或三班以上的科任教师取各班奖罚的平均值,另加奖本人教学部分总奖金的10%。跨年级的科任教师(包括生、地老师跨其他科目)取其总奖金额的70%。
4、以教导处存入电脑的数据为准。
5、本方案采取“个人奖不封顶,个人罚不封顶,”的办法(特殊情况,行政认定)。
6、计算中考奖罚金额时,采取“先计算,后打折”的方法。最后按兑现规定操作。
第五项 如果上级政策有变,将参照上级政策进行微调,但总的方向不变。校长室行使此方案的解释权。
第六项 增设校长特别奖(奖金不在2万元之内)
1、科平居县第一名者享受奖金300元。
2、音体美特长生录取一中、二中、云阳人数居县第一名者享受奖金300元。
3、一中、二中、云阳录取人数达到或超过30人的班级,则该班班主任享受奖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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