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教师教学成绩优秀奖评比细则(讨论稿)
1、学校组织全校教师学习《全县教师教学成绩优秀奖评比细则》并将评比细则张贴上墙;
2、学校对照评比条件将本校入围教师名单及所教科成绩公示出来;
3、学校组织行政领导及各教研组长根据学校的评优指标,对照评比条件对入围教师的进行综合评比,初步确定推荐名单。中心校召开学校领导会确定小学教师推荐名单。
4、学校公示教学成绩优秀奖获奖教师推荐名单;
5、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学校将“教学成绩优秀教师推荐表”填好,并通过电子公文上报县教研室。如有异议,学校应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召开教研组长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再次公示。不经公示或公示后有异议就上报的,将对该校进行通报批评。
6、评比时首先看平均分在全县的位置,在位置相同的情况下,参看优秀率;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跨学科、跨年级、从事多班教学的教师;接手他班教学,成绩进步相当显著的,也可优先考虑,但其成绩必须达县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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