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优秀教师申报材料评审说明
|
评价 指标 |
权重 |
评价标准 |
评价方法 |
|
教育教学思想师德修养 |
30 |
该项保底分为20分;评为 “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个人荣誉,市级以上加10分,县级加5分,镇级加3分。 |
凭上交材料,有关荣誉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
|
专业知识公开课(或讲座) |
15 |
该项保底分为8分;在市级以上上公开课(或讲座)加7分;在县级上公开课(或讲座)加5分;在镇级上公开课(或讲座)3次以上(至少1次为讲座)加4分;不足3次加2分。 |
凭上交材料,取最高层次课(或讲座),不累计加分。 |
|
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或课题研究) |
15 |
该项保底分为6分;负责(或主持)、参与省级立项或规划课题研究分别加9、8分;负责(或主持)、参与市级立项或规划课题研究分别加7、6分;负责(或主持)、参与县级立项或规划课题研究分别加5、4分;负责(或主持)、参与校级课题研究分别加3、2分。 |
凭上交材料,课题研究取最高层次,不累计加分。 |
|
教育教学工作绩效 |
40 |
该项保底分为5分;在镇期末考试中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加10、8、6、4、3、2分;在市、县、镇组织的个人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9、8,8、7、6,6、5、4分;指导学生参加市、县、镇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9、8,8、7、6,6、5、4分。个人获县级以上业务奖(优青、教坛新秀)加5分,镇级加3分。 |
凭上交材料,各项获奖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 |
Tags:
作者:教育文稿网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