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优秀教师申报材料评审说明
论文评审说明
1、取论文最高奖(其中1篇),获省、市、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0、95、90,90、85、80,80、75、70分。(市一等奖分值与省三等奖相同,县一等奖分值与市三等奖相同)
2、其它获奖论文按省、市、县一、二、三等奖另加7、6、5,5、4、3,3、2、1分。(市一等奖分值与省三等奖相同,县一等奖分值与市三等奖相同,该项累计加分)
3、最高分值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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