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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关于减轻学生负担的规定
一、认真备课,严格按教学大纲,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额外提高教学要求,认真做好课前准备,保证四十分钟课堂效益。
二、精心设计作业,严格按市教育局九○年四月发出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规定控制作业量。不布置过量机械重复的作业,禁止用作业惩罚学生,做到以下4条:
1. 小学一、二年级的作业应在课内或作业课内完成,不得布置家庭作业。
2. 小学三、四年级的作业一般应在课内或作业课内完成,每天的家庭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
3. 小学五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量不超过45分钟(以上时间均以中等水平的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为准,班主任应负责协调学生的课外作业总量)。
4. 小学作文应该在课内完成。
三、认真及时批改作业(英语、数学作业一般当天批好,语文作业隔天批好,作文一周内批好)。获取真实地反馈信息,及时讲评,调整教学进程,改进教学,发现学生作业中的独特见解,要表扬鼓励。
四、早读课有组织,但老师不得上课。中午不留学生,学生不做作业,自修课不能上课,下课不拖堂。
五、节假日不准集体补课,下午5时前学生必须离校。
六、严禁将晚托班变成作业课或利用晚托班进行集体补课,教师要加强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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