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教职工上下班交通津贴实施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7-15 20:45:09
48元外,到校工作者超出部分按“正常上班期交通津贴÷22×工作天数”计算。

6、           如遇公交车价上浮,学校作相应调整。

7、           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并经查实者,将取消交通津贴,并取消当年度该教职员工所在组室的星级文明组室评选资格。

三、       本办法自2001年1月执行,以后视财政人均费拨入情况作相应调整。

本办法经2004113日四届三次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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