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精神,按照银川是教育局关于《银川市教育局系统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中层干部职位空缺的实际,决定对本校中层领导干部实行缺额竞争选拔上岗,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以素质论人才,以能力用干部,通过竞争上岗,逐步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有效奖励、竞争择优、充满活力、与教育行业特点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使那些政治思想觉悟高真正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原则
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公开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此次竞聘的岗位有三个:教务处副主任一人;政教处副主任一人和办公室副主任一人。
四、竞争上岗人员的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
3、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敢于管理,以身作则,坚持原则,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业务素质过硬,依法执教,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年度公务员考核档次在合格以上(含合格)。
5、年龄在45周岁(6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本校正式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6、办公室副主任为中共党员。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这次中层干部竞聘采用缺额竞聘形式,原教务主任、总务主任保留。凡公布的职位的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严格程序、完善监督、规范管理,成立银川三中中层领导干部聘任领导小组。
组 长: (校长、副书记、党员)
副组长: (书记、副校长、党员)
组 员: (副校长、党员)
(副校长、党员)
(工会主席)
(教师、党员)
(教师)
2、思想动员。召开全体教工会,公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全面了解竞争上岗的范围、意义及要求。
3、实行以自荐为主的方式公开报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及个人履历。
4、资格审查。召开中层领导干部聘任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自荐结果,对报名参加竞聘的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等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竞聘人员名单。
5、演讲。参加竞聘者,根据所报志愿,在全体教工会上演讲。演讲内容: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做好竞争岗位的工作设想、任职目标等。分值30分。
6、答辩。参见竞聘者,在全体教职工会上分别进行答辩,每人20分钟。分值30分。
7、民主测评。全体教职工根据应聘者近几年的表现,以“银川三中中层干部竞聘人员测评表”,对应聘这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分值40分。
8、组织考察。竞聘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工作履历等方式。
9、公示。对确定的应聘人员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10、组织审批。在组织考察和公示的基础上,将确定的竞聘人员及岗位上报兴庆区教育党委审批后,公布聘任决定。
11、应聘岗位不足2人者,由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任人员。
六、聘任与解聘。
1、聘任。学校将应应聘人员采用试用期半年,半年后,经民主测评,评审会考察,上报兴庆区教育局审批,按照程序正式聘任,一聘三年。
2、考核:对聘任的中层领导每半年考核一次。
3、解聘:如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70%、工作失误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由校长、书记与本人谈话,责其限期改正(半年),到期无明显改正者,学校将向兴庆区教育局党委提出解聘意见,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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