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教育教学奖励条例(讨论稿)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7-19 22:48:37
一、行政奖励
1、年度考核奖优秀等次每人奖励100元;
2、各类校级先进每人奖励50元。
3、班主任月奖见《班主任津贴发放条例》。
二、教学部分
(一)授课奖励
1、全国优秀课讲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
2、全区优秀课讲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
3、银川市优秀课讲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4、兴庆区优秀课讲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00元、80元。
5、全国优秀课说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6、全区优秀课说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7、银川市优秀课说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00元、80元。
8、兴庆区优秀课说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9、全国优秀录象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10、全区优秀录象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11、银川市优秀录象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12、兴庆区优秀录象课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备注:1、以上奖励按最后参加最高级别活动的最终评比奖为准;
2、以上奖金的70%奖励个人,30%奖励教研组或备课组;
3、录象课获奖70%奖励个人,30%奖励参与制作人员。
13、获区级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14、获市级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15、获兴庆区级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16、获学校优秀课评比或其它比赛活动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17、获教态奖、仪表奖、风采奖等鼓励奖,区级、市级、县级分别为80元、60元、40元。
二、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反思等奖励
1、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20元、100元、80元。
2、全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3、银川市一、二等奖,分别奖励60元、40元。
4、获全区创新习题编写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元、50元、40元。
备注:1、以上文章若在国家级、区级、市级教育刊物上发表,再分别追加奖励80元、60元、40元。
2、同一篇论文、案例、反思等均按获奖最高级别只奖励一次。
(三)课题研究奖
1、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2、全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00元、80元。
3、银川市一、二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
(四)辅导奖
1、辅导学生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200元/每生、150元/每生、100元/每生。
2、辅导学生参加宁夏赛区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150元/每生、100元/每生、80元/每生。
3、辅导学生参加银川赛区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100元/每生、80元/每生、60元/每生。
4、辅导学生参加全国作文、多媒体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120元/每生、100元/每生、80元/每生。(每项获奖人次均按1人计算)
5、辅导学生参加全区作文、多媒体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100元/每生、80元/每生、60元/每生。(每项获奖人次均按1人计算)
6、辅导学生参加银川市作文、多媒体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80/每生、60/每生、40/每生。(每项获奖人次均按1人计算)
7、凡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指导教师获奖,区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市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80元。县级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8、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报刊类竞赛获优秀组织奖或集体奖的奖励80元。
辅导学生参加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活动获奖可参照辅导奖条例灵活处理。
五、多媒体作品制作奖励
1、获全国课件制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2、获全区课件制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20元、100元、80元。
3、获全市课件制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4、获兴庆区课件制作一、二等奖,分别奖励60元、40元。
六、教科研先进个人
1、获全国教研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2、获自治区教研先进个人奖励100元。
3、获银川市教研先进个人奖励80元。
4、获兴庆区教研先进个人奖励40元。
六、教学成绩奖
1、在中考中各学科总平均分在银川市排在第一名,奖励年级组3.6万元,第二名奖励年级组3万元,第三名奖励年级组2.4万元,第四名奖励年级组1.8万元,第五名奖励年级组1.2万元,以此类推。
2、凡由教育局统一安排抽测、统测(必须由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监考、阅卷、评分),在所有参加考试的学校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奖励如下: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学生奖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比赛)
1、凡到举办地参加全国决赛者,学校报销往返路费。
2、凡到参加全国竞赛者需去领奖的,学校报销往返路费。
3、凡获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价值30元、25元、20元的奖品。
4、凡获全区竞赛一、二、三等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价值25元、22元、18元的奖品。
5、凡获全市竞赛一、二、三等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价值20元、15元、10元的奖品。
6、凡获兴庆区或学校竞赛一、二、三等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价值8元、6元、4元的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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